梁振英:夏博義應辭任大律師公會主席

  圖:梁振英指出,大律師公會主席由英國市議員「兼任」,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謬」。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日前剛上任,便狂言要求修改香港國安法,之後他又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矛頭直指中央。大公報記者發現,夏博義從2018年起曾代表英國自由民主黨擔任牛津市議員,他在上月才因為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而辭去市議員職位。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怒斥,大律師公會主席由英國市議員「兼任」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謬」,質問「夏博義心向何方?」梁振英直指,夏博義應該辭去的是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更質疑由英國前市議員擔任香港大律師工會主席或構成國安漏洞。

《大公報》的報道昨日踢爆,夏博義為英國自由民主黨成員,他於2018年獲選為牛津市聖瑪格麗特(St Margaret)選區議員。他上月已宣布即時辭任英國牛津市議會議員一職。其議員職位將懸空,直至選舉產生。

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帖指出:「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位高權重,竟然是由英國的市議員兼任,香港到底是誰家天下?夏博義心向何方?這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謬。」

不宜由政客出任主席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大律師公會是一個社會上舉足輕重的專業團體,其主旨首要是推廣業界發展和維護法治和司法公義。在當前極度敏感的政治環境下,絕不適宜由一位有政治背景的人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湯家驊續指,夏博義出任主席,會透過其主席身份影響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法官的委任。值得注意的是,夏博義對業界和選民隱瞞了他的政治背景,這並非一位正直穩重的候選人應有所為。「我對夏大狀很失望。希望他盡早退下,還業界一個公道。」

無視憲法地位應道歉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批評,夏博義言論錯誤地扭曲了對國家體制及憲制秩序的認知,無視憲法地位,應立即向公眾致歉並澄清言論,否則應考慮是否勝任公會主席。陳曼琪強調,不論夏博義是否中國公民,香港都屬於中國,夏作為香港法律界一員,必須要承認香港法律體制的源頭是中國憲法,「如果一個律師抗拒中國憲法這個法律源頭,他運用法律時無視或扭曲中國憲法,我覺得他都不適宜做我們法律界的一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對夏博義曾任英國牛津市區議員的消息感到震驚,並指出夏博義早在2018年便獲選為牛津市議員,而這樣一個前英國市議員臨時上陣,竟能參選並當選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

吳秋北指出,1949年成立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以《社團條例》註冊,但並非一般的專業團體,它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地位和角色。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所有大律師的註冊均必須經該會申請,執業證書由該會審批和頒發,未有向該會繳交會員費無法執業,大律師的《行為守則》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制定。大律師要成為資深大律師,更要諮詢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意見。

另外,行政長官在任命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中的大律師委員時,必須諮詢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大律師公會主席可提名一人出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諮詢委員會委員。

吳秋北說,就上述職能所見,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司法界舉足輕重,行使着重大的公權力。由夏博義這個前牛津市議員出任該會主席,會否構成國安漏洞或缺口?會為香港的大律師訂出怎樣的《行為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