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擬聘刑事檢控專員 政界人士促嚴格把關

律政司計劃聘請一名大律師或律師出任刑事檢控專員,政界人士敦促做好把關工作(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至今接連有律政司高層劈炮,2年內有4名高層「跳船」,包括去年年底離職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有關職位至今仍然懸空,目前律政司由原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律政司今日(20日)登廣告計劃聘請一名大律師或律師出任刑事檢控專員。有政界人士敦促律政司必須做好把關工作,以防涉嫌蓄意放生罪犯的情況再次發生。

根據律政司列出的招聘條件,申請人必須在香港、英國或澳洲等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並在刑事法律及檢控工作方面具備豐富知識和經驗等,獲聘者薪酬可達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第6點,即每月可獲26.5萬港元。律政司預期獲取錄的申請人在2021年內上任。

「23萬」監察召集人、工聯會立法會前議員王國興指出,刑事檢控專員主管本港刑事檢控工作,職位非常關鍵,擔心有其身不正、心懷鬼胎的人士成功潛奪出任,屆時會出現偏幫反中亂港分子,影響正常執法工作以及罪犯被放生等情況,將會對本港法治造成重創,同時令社會不得安寧。

王國興重提律政司過去在檢控工作上的疏忽過失,包括曾出現「執文件執唔齊」,或有文件上的字眼有錯漏或用錯的情況,導致有關案件交上法庭時無法被正常審理,最終讓本來應伏法的人能無罪釋放或逃之夭夭,擔心有關情況會再次發生。他促請律政司在招聘時必須做好把關工作,選揀公正的人出任有關職位,絕對不能讓律政司涉嫌蓄意放生罪犯的情況再次發生。他強調,有關人選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以及不能對香港國安法有所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