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攬炒派不服判決再上訴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8年,「青年新政」前召集人梁頌恆、社民連梁國雄(長毛)、「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等攬炒派對高鐵「一地兩檢」安排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當年裁定《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符合基本法,而人大決定亦具有釋法功能,判政府勝訴。4名攬炒派不服判決,再次就此案上訴,案件今日(19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庭開庭,以遙距方式進行聆訊。由於其中一名上訴人梁頌恆已經離港,法官要求律師團隊回應是否仍然代表他。
攬炒派的大律師表示,要向事務律師索取指示,下午才能回覆是否繼續代表梁頌恆。
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上訴庭法官鮑晏明審理。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指出,全國人大做決定前理應已考慮其決定有否牴觸基本法條文,並在合乎「一國兩制」原則及基本法下頒布決定。首席法官潘兆初則指,香港特區政府在2017年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前,亦理應已考慮《合作安排》是否合乎基本法,否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不會在明知《合作安排》違反基本法下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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