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不能拖系列18|張舉能:將檢討現有法官投訴機制

張舉能表示,投訴法官處理機制有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的空間(大公報記者 賀仁攝)

(大公報 記者 龔學鳴)社會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不斷,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在2021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表示,司法獨立不代表缺乏問責,法官並非免於投訴及批評。在不削弱司法獨立的大前提下,司法機構會對現行投訴法官處理機制進行檢討,目的是增加透明度和提高公信性。對於設立量刑委員會的建議,張舉能稱,上訴或判刑覆核是更有效或更常規的做法,亦會加快處理涉及社會事件的刑期覆核案件。

疫情下,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改在終審法院舉行,經網上直播。首次主持典禮的張舉能致辭,他表示,司法機構必須繼續保持獨立和公正無偏。基本法及相關法例對法官任免有清晰嚴格的規定,司法任命亦不應摻雜任何政治或其他不相關的考量。張舉能說,法院審理帶有政治色彩的案件是在所難免的。法官必須只按法律斷案,對待法庭每個人在言行上都必須一視同仁,也必須自我克制,處理備受注目或帶政治色彩的案件時,不論在庭上發言、撰寫判案書,或在對待訴訟各方、其律師或證人時,務必格外審慎,確保予人公正無私的觀感。  

司法機構公布,去年截至九月底共處理4700宗針對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投訴,是前年全年總數近13倍。張舉能稱,行政長官可按審議庭建議,免去行為不檢法官的職務。而審議庭只可由法官組成的規定,充分說明基本法重視司法獨立。

司法獨立不代表缺乏問責

至於大眾關注的司法改革,張舉能認為,司法獨立不代表缺乏問責,司法系統制度還有進一步的改善空間,現存的制度能確保司法機構雖然在組織和運作上獨立,但在履行職能時全面向公眾負責。

法官並非免於投訴及批評,根據現有機制,針對法官的投訴皆由相關法院領導處理,並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在合適的情況下亦會諮詢資深法官的意見。在不削弱司法獨立這個關鍵的大前提下,投訴處理機制仍有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的空間。

在記者會上,張舉能回應外界提出的設立量刑委員會的建議。他認為,量刑是司法職能的重要一環,而上訴法院處理上訴或判刑覆核擔負重要角色,負責糾正下級法院的錯誤,消除下級法庭之間的差距,以及發出具權威性的量刑指引和指導。社會因為下級法庭對示威事件的量刑,提出設立量刑委員會,但張舉能稱,藉着上訴或判刑覆核是更有效或更常規的做法。

加快處理上訴時間

上訴法庭至今一共處理了不少於八宗社會事件的判刑覆核,並且發出了重要的量刑指引和指導,這些指引和指導對下級法院都具有約束力。未來數月,上訴法庭還會處理不少於七宗類似的案件。張舉能強調,會加快上訴庭處理上訴的時間,這些處理方法是最有效率回應訂定量刑指引的訴求。

至於改革投訴法官機制方面,張舉能回應稱,所有改革的目的是要以司法機構的使命、目的和責任為依歸。檢討的目的是增加透明度和提高公信性,而檢討的過程會考慮社會人士的意見,有結果就適時公布。今次檢討投訴機制是不會給予下級法庭壓力,若案件仍在審訊當中,司法機構不會處理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