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國豪遇襲案3人參與暴動及傷人罪成 29歲被告脫罪

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到暴徒肆意捆綁凌辱(資料圖片)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亂港分子於前年8月中在香港國際機場非法集會,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示威者包圍襲擊和綑綁凌辱,涉案的畢慧芬等4人否認指控受審,法官李慶年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裁定黃逸豪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兩罪罪脫,賴雲龍傷人和參與暴動罪成;畢慧芬非法禁錮及傷人、參與暴動罪成;何家樂傷人、參與暴動罪成。

4名被告依次是19歲賴雲龍、23歲畢慧芬、28歲何家樂及29歲黃逸豪。首3被告各否認2罪,他們否認2019年8月13日至翌日期間,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與他人參與暴動及非法惡意傷害付國豪。

賴雲龍開審前承認用旗桿襲擊付國豪以阻撓救援進度,而何家樂亦承認8月底被警方搜查車輛時,管有摺刀、彈珠和雷射筆等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