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男疑棄保潛逃 法庭頒令通緝
(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報道)涉參與荃灣暴動、被警員槍傷的中五學生曾志健,涉受傷前襲擊兩名警員而被控兩項襲警及一項暴動罪,10月初聆訊時曾「出口術」公開聲言「應該會認罪」,結果昨日卻缺席區域法院聆訊,法官頒令通緝。據報曾志健事前透過海外組織聯絡《蘋果日報》等傳媒,預先表明會展開逃亡,但無透露目前身在何方。
早有預謀 聲言正逃亡
去年10月1日,18歲的曾志健涉嫌襲擊兩名警員,被警員制止時其左肺中槍。隨後他被起訴,獲法庭批准以5000元保釋,每星期須往警署報到,但不准離境。直至今年10月8日即上一次聆訊當日,控方庭上透露曾志健若同意案情「應該會認罪」。而曾志健在當天也一再向記者聲言「認罪是最好的決定」。
然而事件峰迴路轉,案件昨日於區院再訊,原定處理曾志健的答辯,但他卻缺席聆訊,其代表律師則稱聯絡不到他。控方引述警方資料,指曾志健早已失去聯絡,10月24日是最後一次到警署報到,而警員於上周日到其住所亦未能取得他的聯絡。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最終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至於同案26歲理大博士生邱宏達則續准保釋至明年2月2日再訊。
曾志健的行蹤成謎,但原來逃亡早有預謀。在法庭頒令將他通緝後,包括《蘋果日報》等傳媒隨即報道曾志健缺席聆訊前的逃亡「宣言」,當中他於日前已預先明言不會出席聆訊。
曾赴美領館求庇護被拒
據曾志健早前向傳媒所透露,他於今年10月27日曾與「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等人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雖然鍾當日被捕,但曾志健一度獲准進入領事館。最終曾志健被對方職員趕走,令他感到被「出賣」。
海外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昨日亦聲稱代表曾志健發表聲明,聲稱曾正在「流亡」,與一名美國公民住在一起。目前曾志健的住宿及日常開支,由該組織提供。
近日諸如許智峯、羅冠聰等不少煽暴派相繼潛逃海外,而據報道曾志健的15歲女友本月初亦已前往英國倫敦,尋求所謂政治庇護。據了解,她曾因參與暴亂被捕。
近期棄保潛逃個案
外交部:反中亂港分子結局只有失敗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2日就反中亂港分子羅冠聰日前稱決定在英國申請所謂「政治庇護」答記者問。
汪文斌在例行記者會上說,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居民享有的各項權益依法得到充分保障,但同時,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必然受到法律懲處。有關媒體提到的這個人是被香港警方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國家、組織和個人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香港司法、出於政治目的包庇違法犯罪分子。
「不管反中亂港分子如何乞求外部庇護,他們的結局只有一個,就是徹底失敗。」他說。
曾志健獲准保釋早有爭議
牽涉襲警等嚴重罪行的曾志健,一旦定罪勢將面對監禁,存在潛逃風險。但去年10月初他被帶到法院提堂時,獲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行使酌情權,容許他保釋留港「保養」,埋下潛逃遠因,而蘇官的決定亦受市民質疑。
去年10月4日案件第一次提訊時,曾志健仍因中槍而出院無期,但當時其代表律師罕有在被告人缺席情況下為曾志健申請保釋,以擺脫警方看管。
市民質疑裁判官蘇文隆決定
當時控方反對讓曾志健保釋,指現場有高清片段拍攝到曾志健在荃灣暴亂現場襲警在先,更引來更多人襲擊該警。
控方形容本案是證據甚強的暴動事件,幾近是相類案件中暴力程度最高,憂慮若曾志健獲准保釋,有機會再涉案或棄保潛逃。
但最終裁判官蘇文隆接納了辯方的說法,並考慮曾志健重傷在身,認為他再涉案或不依期應訊風險甚低,決定酌情批准他保釋,但不准離境,須留港「保養」。
後來曾志健康復出院,去年12月5日他就案件首度到區院應訊時,已行動自如、步履平穩,連上落樓梯也毋須攙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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