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鬆手准保 犯案者頻走佬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被控多罪但獲法庭批准保釋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日前藉詞「外訪」丹麥,其後趁機潛逃宣布「流亡」及退出民主黨。許智峯上周在區域法院提訊時,律政司已要求法庭頒令,讓許智峯等人交出旅遊證件作為保釋條件,惟遭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拒絕,讓許智峯有機會潛逃,逃避法律刑責。事實上,過往多名已棄保潛逃的黑暴分子,均在多項個人資料不詳、拒絕提供地址等情況下,被個別法官批准保釋。政界及法律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接二連三的棄保潛逃事件,證明這些法官決定錯誤,司法機構必須檢視目前批准保釋的制度,並徹查事件向公眾交代。
棄保潛逃的事件近日頻頻發生,令人關注個別法官批准保釋的標準。香港文匯報記者翻查資料發現,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曾批准「12逃犯」中藏汽油彈原料案的3名被告鄧棨然、鄭子豪及廖子文,以及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罪的被告李子賢保釋。而「12逃犯」中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等多項罪名的張銘裕、嚴文謙於審訊初期已獲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子勤批准保釋;同樣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等多項罪名的張俊富起初不獲保釋,但張俊富經代表律師覆核保釋申請後,獲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接納保釋;該案之後由錢禮接手處理,3被告張銘裕、嚴文謙及張俊富全部繼續按原有條件保釋,顯示「12逃犯」中7人的保釋申請都曾經錢禮處理。
攻立會暴民范俊文曾失聯
而去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的男子范俊文,被控暴動罪和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後,一直缺席聆訊,直至法庭發出拘捕令。被告范俊文於11月30日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由於他的職業不詳,亦拒絕提供報稱地址,控方認為案情嚴重,加上一直未能聯絡被告,故反對被告保釋,但錢禮最終仍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各一萬港元保釋外出。許智峯的潛逃亦明顯經過精密部署,他先藉「公務外訪」為名,獲法庭允許前往丹麥,隨後暗中安排家人離港,其後面對傳媒追問時多次改口,由着大家不用揣測到正式宣布「流亡」,事件充分暴露「警察捉人、法官放人」的司法漏洞。
需設審核機制防瞞逃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接連有亂港分子棄保潛逃,證明當初法官容許他們保釋的決定錯誤,他認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及司法機構必須檢視批准保釋申請的制度,並徹查事件向公眾交代。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簡松年指出,相關潛逃罪犯因獲發旅遊證件才得以潛逃,他們日後可能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法官對此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司法機構必須檢視保釋申請制度,制定清晰指引。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近期某些法官處理黑暴案件的手法引起社會爭議,而許智峯潛逃一事更凸顯了問題的嚴重性。對於近期有多宗棄保潛逃事件,引起社會譁然,當局應考慮設立一個審核機制。
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常務副主席陳志豪表示,許智峯身負多項控罪,並且與國際反華政客聯繫密切,其畏罪潛逃風險非常高,但法官竟然容許他保留旅遊證件,完全是「堅離地」,不切合實際情況,最終不但令許智峯得以逃避法律責任,更衝擊香港法治,相關法官理應被問責追究。司法機關應注意反對派政客潛逃的風險,收緊將來同類案件的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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