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撥亂反正此其時也

連日來多個市民團體到政府總部外示威,要求特區政府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聽取民意,革除破壞者,包括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圖為團體「監察DQ議員大聯盟」在立法會外請願。(大公報記者 凱楊攝)

文/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 丘健和

最近,紫荊研究院委託香港社會科學民意調查中心訪問了2007名市民,了解受訪者對於立法會議員延任、《港區國安法》實施情況的意見。結果顯示約六成七受訪者,對留任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的表現感到不滿,表示滿意的只有約兩成二。調查又發現,近六成市民認同不真誠擁護《基本法》的人士,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約六成四市民不支持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留任,可見反對派癱瘓議會不僅損害香港社會的根本利益,而且不得人心。

今年7月底,鑑於新冠肺炎第三波疫情肆虐,特區政府運用《緊急法》將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其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產生為止。而在立法會選舉提名期結束前夕,連同公民黨的郭家麒、楊岳橋、郭榮鏗,以及會計界梁繼昌等四名現任議員在內,一共有12名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

選舉主任指他們請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干預香港及中國的內部事務,「根本性損害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和香港的一國兩制的憲制框架」。其次,選舉主任亦認為,公民黨計劃在當選後,將會聯同其他議員,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及政府議案,意圖癱瘓政府運作,以逼使政府接受政治要求;此外他們提及「義無反顧的反對港區國安法」,可見他們「無意忠誠履行憲制框架內的議員角色」。最終這12名參選人一如意料被取消參選資格。

就四名被裁定提名無效的四名現任議員,能否與其他議員一樣獲延任一年,當時社會輿論存在一定爭議,不少市民質疑他們若獲得延任,與當初選舉主任的決定自相矛盾:他們既然連基本的入閘資格也沒有,又怎可能有擔任(延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呢?然而落實防疫抗疫工作,乃是特區政府的當務之急,為免再生爭議,盡快讓議會恢復運作,人大常委會最終不處理他們的延任問題,也是向反對派給予改弦易轍的機會。反對派議員搞了一場「民調大龍鳳」後,大部分均決定留任,並表明留任的目的是延續「議會抗爭」。

立法會復會一個多月以來,反對派不僅一如既往阻撓議會正常運作,而且在留任的「原罪」下變本加厲,其破壞行為比當初預告的來得更嚴重:不僅針對表明反對的議案(包括:「明日大嶼」撥款、容許居於內地港人投票、追究煽暴失德教師、引用《特權法》調查反修例事件中「黑暴」資金來源等),而且無一倖免地癱瘓立法會大會以及各事務委員會的日常運作。

反對派議員在每次會議上都不停「拉布」,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統計,新會期至今共點算法定人數80次,耗時14小時21分鐘;流會3次,浪費時間2小時32分鐘。至於各事務委員會方面,議員在首次會議互選正副主席期間,反對派議員重複互相提名,更濫用規程問題干擾會議進行,令大量民生、經濟議題無法在會議上得到處理。反對派議員肆意拉布、無故缺席蓄意製造流會,令議會不能正常發揮監察政府的功能,顯然有違「盡忠職守」的誓言,更嚴重損害社會大眾福祉。

反對派議員不論在議會內外,公然為「黑暴」背書,公民黨議員郭家麒正是其中典型例子。今年8月底,12名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暴動等嚴重罪行的港人棄保潛逃,企圖潛逃往台灣期間,在內地管轄海域被廣東海警截獲及正式拘捕。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公然為「黑暴」張目,更編造出所謂兩地執法部門「合謀送中」謠言,企圖抹黑特區政府及內地的執法、司法部門,並在會議期間多次圍堵政府官員。10月23日,郭家麒在內務委員會上,動議在立法會大會上休會辯論12名逃犯事件,並狂言要有關官員到立法會解釋。同月28日,郭家麒再度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休會待續議案,更聲稱內地有關部門「剝奪被扣留港人的人權」,要求立法會跟進事件,極盡抹黑之能事。

此外,郭家麒更在社交媒體上用極其不堪的語言,公然侮辱警務人員。十一國慶前夕,黑暴勢力大張旗鼓煽動暴亂,企圖令街頭暴力死灰復燃。所幸警方嚴陣以待,果斷制止暴力行為,令當日的「月夕行動」草草收場,逐漸重拾社會輿論及民意支持。然而郭家麒於社交媒體發文,稱警員是「一堆綠色物體」、「甘心作為殘暴政權的走狗」,又稱他們「打壓香港人」。他又謂警員「可能是學歷不高,水平不足,卻有高薪厚祿」,認為他們因此成為「高壓獨裁統治者的一個工具」、「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言行日益偏激乖張,連做人最基本的尊重也沒有。

觀乎郭家麒過往的言行,不難發現經常惡意貶毀他人,甚至對國家、對長者的尊重也欠奉。去年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法的會議上,郭家麒公然諷刺一位坐輪椅的婆婆在唱國歌時,從輪椅上站起來猶如「神打上身」,而這位婆婆是抗戰時期香港東江縱隊的老兵,起立是出於對國歌的尊重。作為一位立法會議員,對國家的基本尊重也沒有,試問如何履行議員的誓言「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呢?

1984年6月,時任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先生提出「港人治港」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是對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在內的特區管治架構人員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他們應當遵從的政治倫理。

如今包括郭家麒在內等被裁定提名無效的四名議員,觀乎他們的種種言行,既不尊重國家民族,更公然勾連外國勢力制裁香港,並且為「黑暴」背書,顯然與上述三個原則相違背。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訂立一套憲制框架制度,特區管治架構人員必須符合「愛國者治港」標準,須擁護及嚴格遵守《基本法》,並效忠香港特區,正是撥亂反正之舉。

至於反對派揚言倘若有議員被禠奪資格,將會提出集體總辭,這無非是一種意圖抹黑中央的伎倆而已。必須強調,選擇留任或者辭職是他們的自由,當然也無法撼動人大決定。觀乎反對派過去搞的一場「民調大龍鳳」,再眼見他們如今自我「攬炒」的盲動行為,筆者一笑置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