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遇襲案 影片證陳浩天出手

陳浩天被控去年7月13日於上水非法集結罪及襲警罪,昨日到粉嶺裁判法院應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去年7月13日攬炒派煽惑發起的上水遊行中,已被取締的「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涉嫌與約百名黑暴佔領馬路和拉扯警長頭盔,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和一項襲警罪;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否認控罪。控方庭上播放當日拍攝的影片,顯示4名警員正在後撤時,被告在後方跟隨及一度走近被襲警長後方,突然有一隻手推向警長的頭盔。遇襲警長作供指,當頭盔被打回頭即見一名皮膚偏白及高挑男子縮手並後退,消失於群眾傘陣之中。

男被告陳浩天30歲,報稱為自由工作者,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和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非法集結,並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

事發時為上水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江偉峰作供稱,事發當日下午3時30分,約一千名示威者在北區運動場外小廣場出發,原定下午5時在上水港鐵站結束;但遊行隊伍在發起人梁金成帶領下,數度偏離原定路線,警方兩次發出口頭警告。至下午4時50分,梁金成最終在上水一號花園外宣布遊行結束,遊行者漸漸散去。

遇襲的警署警長陳國深作供指,他當日身穿便衣在上水站B2出口執勤,至下午約5時15分聽到上水廣場附近有人叫囂,他被指示佩戴防暴裝備,遂到上水中心停車場與送來裝備的3名同袍會合。其間發現兩名「眼神閃縮」的年輕人經過,兩名同袍於是截停兩人搜查,未幾開始有人圍觀及叫喊「放人、放人」、「委任證」等。當他們放走兩人後,但圍觀人數越來越多。

陳形容當時在現場的人情緒高漲,「想搞事」、「挑戰我哋」,更因人群持續叫囂感到危險,認為若不撤退相信情況會惡化,甚至被襲擊,他們於是欲到上水站會合同袍。

警長感頭盔「甩一甩」

陳國深續指,當他與3名同袍向上水站方向撤退時,突然有人從後大力拍其頭盔,導致頭盔「甩一甩」少許移位;他隨即向後望,看見到一名身形高瘦、皮膚偏白、穿黑色短袖T恤及戴黑口罩的戴眼鏡男子疑似縮手後退,並消失在傘陣中。其後,現場群眾開始向他們投擲雜物,包括雨傘、頭盔及棍條等,他與同袍登上一個花槽防衛,被群眾用長傘、木棍及鐵支襲擊,有同袍被鐵支「篤」中胸口,及至有防暴警增援趕至救出他們送院治理,證實胸口、肩膀、手腕、雙膝受傷及出現觸痛。

指縮手男子眼神閃縮

陳國深在接受辯方盤問時強調,確定頭盔有被拍打,惟不知是被人以手部什麼部位接觸,雖然改稱「不是十分大力」,但否認是誇張陳述或捕風捉影,亦不認同辯方所指只因現場擁擠而導致有人接觸到他的頭盔。

事發時在場的警員鄭宏泰作供指,當時他與陳國深等4名警員遭70人至100人包圍,其間他突然聽到後方傳出一下拍打聲音,轉身看見一名穿黑色衫、戴黑色口罩男子眼神閃縮地作出收回手的動作,相信他曾舉高手後收回,身旁的陳國深隨即用警棍揮向該名男子,但群眾情緒更激動,有人以雨傘「篤」向在場警員及投擲雜物;當時他以警棍還擊,涉事男子隱沒人群之中。鄭接受盤問時,否認辯方質疑他看到男子眼神閃縮的說法誇張,亦不同意轉身一刻是電光火石未能看清情況,因當時群眾情緒仍未激動,能夠看清楚現場情況。

昨日控方在庭上播放當日拍攝的影片,顯示4名警員正在撤退時被告陳浩天在後方跟隨,並有大量傳媒及黑暴在旁,其間有人高呼口號。影片亦拍攝到,陳浩天曾經伸手向前,但接觸到什麼則因鏡頭被在場的人遮擋而未能看清;而當一名警員轉身用警棍指向人群時,隨即引起黑暴起哄及混亂。

審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