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表示應加強香港學生對國旗國徽的認識

譚耀宗強調香港要跟從國旗國徽法加強學生對國旗國徽的認識(中新社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7日)表決通過修改國旗法和國徽法的決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並列明適用場合,包括增加規定專門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中央政府駐港澳有關機構,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並懸掛國徽。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對此表示,今次修例沒有提到追溯力,主要在於強化中小學的宣傳,增加對國旗、國徽的精神、歷史教育。他又指港府要參考決定,修訂本港的國旗法和國徽法,又指香港都要跟從加強本港學生對國旗國徽的認識。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表決通過國旗國徽法,對損害國旗、國徽尊嚴行為,修改後的法例進一步禁止性規定,例如國旗法明確,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及使用國旗。不得隨意丟棄國旗。根據新法,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者,由公安機關處以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