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雪瑩涉藏槍禁保釋 12月再審
(大公報記者 黃慶輝)涉嫌協助「12逃犯」偷渡台灣日前被捕的前「本民前」成員兼游蕙禎前助理鍾雪瑩,涉及去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蘇緯軒大埔開槍案,鍾昨早被押往粉嶺裁判法院提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控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2月21日再訊,待警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鍾雪瑩(29歲),報稱任職設計師,控罪指她於去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及該屋苑某單位,與男子蘇緯軒管有一支手槍連彈匣內有14粒子彈、一支長槍、六個長槍匣內有211粒長槍子彈,以及兩個手槍彈匣內有30粒子彈,而被告沒持有該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控方表示,蘇緯軒的控罪今在粉嶺法院提訊。
控方指出警方翻查翠屏花園的「天眼」片段顯示,發現被告和蘇緯軒在事發前數分鐘一同落樓,她在蘇被拘捕後即時逃脫並返回涉案單位,約20分鐘後更換衣服和袋離去。警方事後在該單位發現真槍,「天眼」片段亦顯示被告在案發前數天已和蘇出入該單位,警方遂將被告放入拘捕及監察名單,至日前被告因涉嫌干犯協助「12逃犯」而被捕。辯方以現金及人事共15萬港元申請擔保,最終被裁判官拒絕,須還押監房候訊。
昨日站在犯人欄內的鍾雪瑩,身穿白色長袖衣服,帶着黑色眼鏡紮着馬尾,一直愁眉苦臉,她不時望向庭內的「旁聽師」,當聽到裁判官不准保釋的消息後,雙眼更一片通紅,隨後跟庭警返回覊留室。
過去數年涉案纍纍
鍾雪瑩涉案纍纍,2016年游蕙禎、梁頌恆二人及包括鍾雪瑩在內三名助理,強行進入會議室宣誓被捕,五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囚四星期;2018年警方在鍾雪瑩位於大埔汀角路住所搜出逾3.5克草狀大麻、逾7克大麻酚,鍾被控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去年被判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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