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被拒註冊案 黃之鋒撤覆核需付訟費

亂港分子黃之鋒多次參加違法活動(資料圖)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已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夕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2018年1月獲公司註冊處回覆,拒絕將「香港眾志」註冊成為有限公司。前「香港眾志」秘書長、亂港頭目「河童」黃之鋒2018年就被拒註冊成立公司一事,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今午(8日)開庭,指黃之鋒上月透過律師去信法庭,要求撤回此司法覆核申請,周官批准終止此案的法律程序,訟費則需由黃之鋒支付。

主張「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在2016年成立,但一直未能完成公司註冊,黃之鋒前年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公司註冊處拒絕「眾志」成立有限公司申請的決定,高等法院在2018年4月18日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羅冠聰、成員周庭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實施前夕,在今年6月30日宣布退出「香港眾志」,「眾志」隨後亦宣布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