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譴責網媒失實報道 稱青山灣中心羁留者待遇公平

8月12日,入境事務處(入境處)針對網媒指入境處轄下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中心)對拒絕領取膳食的被羈留人士作出「有違人權」的對待嚴正澄清,絕無此事。該網媒指入境處按合法程序作出的羈留安排不恰當,入境處對此予以嚴厲譴責。

入境處(資料圖片)

近日網上有媒體發文,指控入境處無限期羈留免遣返聲請人,並以不人道方式對待該批拒絕領取膳食的被羈留人士;中心醫療人員拒絕為有關人士提供適切治療;以及中心的衞生環境惡劣等。有關報道罔顧事實,企圖誤導公眾,入境處深表遺憾。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對被羈留人士的各項安排,均是根據《入境(被羈留者的待遇)令》(《待遇令》)(香港法例第115E章)的相關規定而實施,以確保被羈留人士獲得公正妥善的待遇。《待遇令》訂明羈留於中心內的人所獲得的待遇,包括醫療檢驗、運動、個人衞生、投訴渠道、太平紳士探訪及與法律顧問通訊等。中心對被羈留人士的各種安排,亦是嚴格按照相關既定程序進行,以確保被羈留人士獲得公平妥善待遇。若任何人士在羈留期間受到不合理對待,可以即時向申訴專員公署、到訪的太平紳士或本處作出投訴,入境處定會按法律及既定程序嚴肅處理。

入境處表示,在行使羈留的法定權力時,均會嚴格根據相關的羈留政策,充分考慮與每宗個案有關的所有情況後,才作決定。有關媒體缺乏充足理據及未有考慮個案整體背景,包括所有有關的被羈留人士均為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人士,當中不少曾嘗試潛逃或在港干犯嚴重罪行,包括販毒、傷人、勒索、猥褻等,他們對社會構成治安風險,亦可能潛逃。有關媒體在罔顧相關事實的情況下指稱根據法例作出的羈留決定為「無限期羈留」或「有違人權」等,這明顯與事實不符,絕不恰當。

入境處強調,即使在疫情期間,入境處人員一直根據現行相關政策與機制無間斷地跟進及適時覆檢每宗羈留個案,以決定有關人士是否繼續須要羈留,並以書面通知覆檢的結果及理據,及與其進行會面解釋相關情況。任何被羈留人士若對羈留決定不滿,應循法定的途徑向法院提出申訴。就有指稱中心衞生欠佳,入境處還強調中心的所有羈留設施均會每日定時清潔。

入境處重申,一直依法履行職責,絕不容許任何違規的行為發生。入境處嚴厲譴責有關失實報道企圖藉此影響該部門履行其法定職責,逼使本處釋放有關人士。入境處會繼續堅守本份,致力維護公眾利益及保障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