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峻 立選押後一年

林鄭月娥昨率一眾司局長出席記者會,宣布延後2020年立法會選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報道)香港已連續10天新增逾百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其中絕大部分為本地感染個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宣布,基於公共衞生理由,避免大規模感染,以及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特區政府決定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原定今年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改於明年9月5日舉行。由於選舉延期會令香港未來一年出現立法機關「真空期」,她已向中央政府呈交緊急報告,而國務院在回覆中表示,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中央政府將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對香港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作出決定,而特區政府應依法做好選舉推遲的相關工作。

中央挺港依法推遲選舉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人民政府7月29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有關事宜表明意見。全文如下: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事宜的報告》收悉。中央人民政府對近期香港特別行政區暴發的新一輪新冠肺炎疫情高度關注,將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抗擊疫情需求提供一切必要支持和援助,切實保護香港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立法會選舉推遲有關事宜,提出以下意見:

一、中央人民政府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況,依法作出將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

二、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情況下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人民政府將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依法做好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涉及的相關工作。

有理有據:援緊急法屬唯一可行方案

政府是次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解釋,《立法會條例》第四十四條雖賦權行政長官可指定另一日期進行選舉,但不得遲於原定日期後的14天,倘她不停援引此法推遲選舉,或被視為濫權及引起法律挑戰,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僅能針對公共衞生訂立規例,未必適用於押後選舉,故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押後選舉是唯一可行方案。

《立會例》無法押後一年

林鄭月娥指出,《立法會條例》無合適條文能把選舉押後一年,更遑論要現屆立法會按正常年度周期運作至下次換屆選舉;在抗疫期間,行政長官雖曾會同行政會議先後多次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訂立多項保障公眾健康的規例,但是次押後選舉的主要目的亦包括確保選舉公平、公開,而非只處理公共衞生,故未必適用。

她續說,鑑於疫情屬危害公眾安全的緊急情況,援引緊急法是唯一可行方案,因現時感染及死亡個案不斷上升,繼續進行選舉勢必令公共衞生惡化,而押後選舉可減低感染風險和紓緩公營醫院系統的壓力,符合公眾利益。

需時再進行選民登記

對押後期限為何是一年,她表示,這可以避免違反立法會議會周期及選舉周期,且每次選舉須至少三個月至四個月籌備,為公平起見,特區政府應在選舉前進行另一次選民登記工作,故需時準備。

根據基本法第六十九條訂明,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為四年,故押後選舉或令立法會未來一年出現「真空期」。林鄭月娥表示,立法會具立法、修例、撥款、審批收支和通過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實質職能,且設有年度處理事務周期,特別是有關財政預算案的工作,不能因換屆選舉不確定而長期「停擺」或出現「真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