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追蹤|謊話連篇 林卓廷原來是個「小人」
文/黎岩
要揭露一個道貌岸然,人模人樣,看似君子形象的林卓廷之厚顏無恥,謊話連篇,真是少了一丁點素材都不行,因為林卓廷喜歡告人,弄不好隨時會成為被告。這樣一個「大人物」突然成了「小人」,恐怕有些市民也未必想得到接受得到。好在終於有香港警方這塊擋箭牌,才能下筆陳述出林卓廷連篇謊話的「小」事實。
香港警方昨日(7月20日)在Facebook針對有關元朗事件一則報道的貼文,使林卓廷再度成為香港媒體的焦點人物,也使林卓廷「有幸」再度成為點新聞熱點追蹤的對象。香港警方貼文表示: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聲稱手上有證據或資料有助案件調查,但警方卻『沒有聯絡他提供片段或邀請協助調查』。警方對於林議員的失實指控表示極度遺憾。事實上,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一直鍥而不捨調查此案,並早已聯絡林議員,為其錄取口供和進行認人程序。其後,當林議員公開表示有更多資料提供,警方已多次透過電郵和電話聯絡林議員,但他卻不斷推搪沒有時間或稍後回覆。警方至今已嘗試接觸林議員超過十次,卻仍未能取得進一步資料。對於林議員的言行不一和居心叵測的失實指控,警方表示憤慨,並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警方在這段僅有234字的白紙黑字中,對林卓廷入木三分的刻畫,著實準確無誤地表達了這樣十層含義。
其一,林卓廷表示「沒有聯絡他提供片段或邀請協助調查」;
其二,警方對於林議員的失實指控表示極度遺憾;
其三,警方一直鍥而不捨調查此案,並早已聯絡林議員;
其四,林議員公開表示有更多資料提供;
其五,警方已多次透過電郵和電話聯絡林議員;
其六,林卓廷卻不斷推搪沒有時間或稍後回覆;
其七,警方至今已嘗試接觸林議員超過十次,卻仍未能取得進一步資料;
其八,林議員的言行不一和居心叵測;
其九,林卓廷就元朗事件的有關指控失實;
其十,警方對林卓廷的有關言行表示憤慨,予以強烈譴責。
作者羅列的這10層含義,即未添油也未加醋,完全是香港警方的原汁原味,所以,量林卓廷之告票也難以寄出。
警方只用了234字,力透紙背,就已經徹底剝下了林卓廷道貌岸然的「小人」畫皮。其實,本應無須贅述,林卓廷謊話連篇的偽君子形象已經不言而喻,已經躍然紙上,已經入木三分,已經栩栩如生。然而,喜歡打棍子扣帽子的林卓廷,一定會反咬一口,反誣香港警方歪曲事實,反誣香港警方詆毀其形象,反誣警方在「撒謊」!也因此,筆者不得不再次勾畫元朗事件,看看能否再次驗證,「沒有林卓廷,就沒有元朗721」,這一公認的客觀的事實。
一年前的元朗打鬥事件,不過是縱暴亂港分子策動的一場暴力事件而已,其為整個修例風波期間的黑暴暴行的一個小小插曲而已,連監警會前不久發表的有關報告也認為,這不過是兩種不同政治立場的派別之間發生的暴力襲擊事件,事件是「白衣人與黑衣人的衝突」。就現有所掌握的全部證據,不能證明有黑社會參與操控事件,也不能證明警方有偏袒失職瀆職行為。更為客觀的是,事先有黑暴分子揚言將踏入元朗,製造事端,擾亂元朗鄉民的日常安寧生活,這是眾所周知的事件起因。而元朗鄉民保鄉護港的正義之舉亦得到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
問題是,林卓廷作為立法會議員,支持縱容暴力亂港已經成為他洗脫不掉的標籤,林卓廷非但未能保護保證元朗鄉民正常安寧的社會生活,反而事先高調揚言要「親征」元朗,事實上是旨在鼓勵激勵煽惑黑暴勢力染指元朗,將暴力引進元朗,顯然對事態的擴大化暴力化負有不可推諉的責任。
事實亦的確如此,林卓廷到達元朗站後,面對情緒漸漸失控的市民,用完全與其身份不符的粗俗下流語言公然煽惑煽動人群,激發其勇武「鬥志」。且聽「林君子」當時的精彩語言:「你班X街,拉晒你班X街,你夠膽唔好走!」林卓廷公然偏袒一方,指責另一方,威脅報警拉白衣人,白衣人聽到林卓廷「已報警」的威脅說話後,曾一度逐漸退開,但在現場黑衣人極力刺激挑釁下,再度群情振奮,情緒失控,最終演變成黑白暴力衝突。事實上,林卓廷11點04分拿著雨傘,與身分不明人士步出列車車廂外,之後11點05分,元朗打鬥隨即爆發。這難道僅僅是一種分秒不差的時間巧合?
立法會5月13日舉行大會審議《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民建聯陳恒鑌就曾質疑,當日事件是林卓廷自編自導自演的苦肉計。陳恒鑌亦認為是挑釁者襲擊或刻意挑釁進行打鬥。當日掛在林卓廷嘴角上的血跡,不過是黑暴人血饅頭的點滴而已。
有恃無恐的林卓廷在立法會大會上當場撕毀監警會報告,再次大言不慚地撒謊,稱警方並沒有聯絡他提供片段或邀請協助調查,污衊「即是他們不想查」。林卓廷還蓄意以似是而非的語言歪曲事實,懷疑警方是否以「雙重標準」寬鬆處理涉及撐警人士的所謂罪行,促請警方切勿再對有關證據「視若無睹」。林卓廷亦口無遮攔地指責監警會報告,指監警會從未向他查詢,批評報告極之偏頗。演戲成精的林卓廷亦入稟循民事訴訟,控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失職,沒履行職責保護市民,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共索償270萬元。
其實,事發後,香港有團體曾到廉政公署總部外請願,促請廉署調查林卓廷涉嫌多次洩露廉署正調查的資料,又指控林卓廷於元朗7.21事件中,號召一班暴徒入元朗搞事挑釁原居民,引發毆鬥,認為「無林卓廷就無7.21」。更有市民集會,要求警方嚴正執法,拘捕罪魁禍首林卓廷。
事實勝於雄辯,事實更勝於狡辯。林卓廷的小人所言,小丑所為,都無法改變香港警方基於客觀事實的前提下,所得出的嚴謹結論:言行不一,居心叵測。其失實的莫須有的指控,只能證明了是道貌岸然的林卓廷在撒謊。謊話連篇的林卓廷,其誠信其公信還能取信於有良知有理智的市民選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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