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國安條例實施百年 布下嚴密防範網
自詡「民主」、「自由」的美英,其政府在管控本國疫情不力之下,急忙向外轉移國內矛盾,充當反華急先鋒,大肆攻擊港區國安法。事實上,兩國均有諸多法律,從不同角度、在不同範疇,無縫式維護國家安全,部分法律更由一百年前沿用至今,所謂「民主」、「自由」都不得不為國家安全讓位。
美國堪稱全球國安立法領域最廣、執行最嚴格的國家。1978年誕生的《外國情報監視法案》(FISA)被濫用最甚,通過一次次的修正案和延長有效期支起保護傘,授予強力部門大量搜集海內外數據與情報的權力,包括被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踢爆的國安局「棱鏡計劃」等。1982年通過的《外交使團法》,近期被美方用來打壓中俄新聞工作者,淪為政治工具。
英國亦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不遺餘力,不僅構建整套國安體系,而且出台一系列相關法律,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主義及外部勢力干預等嚴重危害國安行為施以重手,包括至今保留針對外國人的煽動意圖罪,可謂布下一張防範嚴密的「國家安全網」。
來源:6月23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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