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港設國安公署 草案體現對港最大信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表示,港區國安法草案充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和香港特區的具體情況(大公報)

昨日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九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根據昨日公布的草案說明摘要,中央政府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別行政區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危害國安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表示,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法律草案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精神,全面準確貫徹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充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具體情況。多位專家、學者指出,草案體現了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區政府,最大程度保障人權,最大程度兼顧香港普通法特點,最大程度保證法律有效實施。

據新華社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本月18日至20日在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昨日主持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閉幕會。在會議完成有關表決事項後,栗戰書作了講話。

栗戰書:修改好完善好這部法律

栗戰書表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全國人大相關決定,會議初次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是保證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真審議了法律草案,大家認為,法律草案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精神,全面準確貫徹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充分考慮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具體情況。要根據常委會審議提出的修改意見,修改好、完善好這部法律。

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18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此說明。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有六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附則;共66條。

草案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對有關國家安全事務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則。

草案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港區維護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等。國安委下設秘書處,秘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央政府任命;國安委亦會設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港區維護國安委的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特首指定法官審理

草案亦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的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危害國安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案件的立案偵查、檢控、審判和刑罰的執行等訴訟程序事宜,適用《港區維護國安法》和香港本地法律。案件審判循公訴程序進行。草案規定,行政長官應當從現任或者符合資格的前任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草案亦列明,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說明摘要指出,這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有利於支持和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和司法工作,有利於避免可能出現或者導致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規定的緊急狀態情形。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說,何為「特定情形」由特首提出為主,例如特區政府已經失控、近乎戰爭等極端情況,中央才會用此管轄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去年修例風波已可適用該特定情形的規定。

草案第三章「罪行和處罰」分六節,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其他處罰規定以及效力範圍,作出明確規定。區分不同情形,分別規定四類犯罪行為的刑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透露,罰則方面輕微的是監禁三年,其他則是監禁五年至十年,與香港的刑法大致相若。

草案在附則中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此外,調整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工作計劃昨日公布。計劃提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港區國安法的決定,加快制定港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譚惠珠預計,下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進入表決程序。

來源:大公報6月21日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