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有效震懾「台獨」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主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特聘教授劉國深撰文指出,2000年5月,台灣地區出現第一次「政黨輪替」,民進黨當局和一些「獨」派分子大搞「去中國化」「文化台獨」「漸進台獨」「法理台獨」「公投制憲」……甚至推出所謂的「台獨時間表」。面對日益猖狂的「台獨」分裂活動,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並於當天公布施行。15年來,《反分裂國家法》已經成為兩岸關係從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的「壓艙石」。
15年以來,兩岸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領域的交流合作成績輝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的成就證明,《反分裂國家法》不僅不會影響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反而對台胞很有利。正因為「台獨」分裂勢力對《反分裂國家法》極度忌憚,我們看到民進黨政客不久前主動撤回「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刪除其中『國家統一』相關文字」的提案。《反分裂國家法》既對「台獨」分裂勢力形成震懾,也對大陸方面踐行和平統一承諾作出了明確的法律規範。
台當局淪華府「反中」棋子
20世紀末以來,台灣社會一直存在一股「台獨」政治逆流。他們通過修改教科書、歪曲歷史事實、醜化大陸等手段,挑撥兩岸人民感情,鼓吹分裂主張。更有甚者,「台獨」分裂勢力與國外反華勢力相勾結,導致兩岸關係幾度瀕於「極限爆炸」險境。2016年5月20日民進黨當局再度在台執政以來,不斷推動「文化台獨」「漸進台獨」「修法台獨」等活動,引起海內外中國人極大憤慨。在香港「黑暴」肆虐過程中、在美國對中國進行「極限施壓」的過程中,台灣當局也都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面對如此嚴峻的局勢,如果國家沒有強大的遏制「台獨」能力,如果沒有《反分裂國家法》的威懾力,「台獨」分裂勢力必然會更加肆無忌憚推動「法理台獨」。此時我們重溫《反分裂國家法》立法意旨非常及時,很有必要。
15年已經過去,大陸維護台海地區和平穩定,貫徹執行《反分裂國家法》的能力更強大,我們對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充滿信心,「台獨」分裂是一條永遠找不到出路的政治絕路。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所指出的:「兩岸關係發展歷程證明: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和法理事實,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血濃於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民族認同,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台海形勢走向和平穩定、兩岸關係向前發展的時代潮流,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國家強大、民族復興、兩岸統一的歷史大勢,更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
來源:大公報6月10日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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